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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自山口縣山陽小野田市的某40歲男性公司職員與川崎市某35歲男性公司職員於9日被法院宣判,因擅自盜用《櫻桃小丸子》、《麵包超人》、《寶可夢》以及《動森》等知名動漫、遊戲形象製作遊戲,被判處2年6個月有期徒刑,緩刑4年,以及罰款100萬日元等。
判決書上顯示,2名罪犯在2015年9月~17年6月期間,沒有經過版權方的許可,盜用著名動漫遊戲形象製作遊戲並發佈,獲得高額違法廣告費收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