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該案於2017年11月15日立案,高通今年7月10日向福州中院申請,責令上述被告先行停止侵犯專利權行為,並請求對侵權的七款手機產品停止銷售。但值得注意的是,本次禁售的並不包括和碩代工生產的iPhone,而在iPhone 6/7/8時代和碩都曾參與代工。同時,蘋果今年新發布的iPhone XR、iPhone XS、iPhone XS Max也不在禁令影響之列。
蘋果聲稱,禁令對蘋果中國業務影響有限,因為只涉及安裝了舊版iOS系統的iPhone,只有它們才有可能侵犯了高通專利,而目前蘋果在中國銷售的iPhone都預裝iOS 12,改變了用戶調整照片大小和管理應用的方式,並不侵權。不過,高通強調蘋果升級系統也不能免受禁令影響,事實上禁令已經生效。
截至目前,iPhone在國內線上、線下渠道的銷售都一切如故,並未因為禁令而下線,一些蘋果授權店的銷售人員也表示並未收到任何相關通知。產品銷售禁令在中國並不常見,而且中國也缺乏執行此類禁令的專門機構,可能需要海關和工商部門的聯合行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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