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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告人代表 Wolfire Games 表示,Steam 的普及率意味大部分開發人員和發行商要在 PC 平台吸引玩家,就必需通過 Steam 銷售,因此也必須遵守 Valve 的服務條款。這意味著不僅要削減遊戲所有銷售額的 30%,而且還要同意限制價格以確保 PC 平台上其他銷售途徑無法與 Steam 競爭,Valve 可以阻止開發者在非 Steam 店面中設定較低的價格,以及阻止其他分銷商以較低的價格出售 Steam Key。
這對遊戲製造商和遊戲玩家來說都是很糟糕的事,因為開發商會為了支付 Valve 30% 的佣金而將遊戲定價提高並轉嫁給玩家,更削減了能夠在遊戲開發技術革新投入的資源。全世界 PC 平台遊戲每年銷售額約 300 億美元,其中有 75% 來源都經由 Steam 上架,因此 Valve 每年靠上架的抽成佣金就可賺取 60 億美元的收益。
訴訟聲稱 Steam 在市場上的統治地位過份大,盡管 EA、微軟 Store、Amazon、Epic Games Store 等商店能夠存活,但在市場中所佔份額很小,就連 EA 和微軟都要將自家獨佔的作品帶回 Steam 發售。訴訟認為 Steam 利用市場佔有率令開發商無法選擇,需要強行支付高額的抽成佣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