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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內傳媒報導郭美美於7月9號被帶走,截至今日已近一個月時間,近日據網絡爆料,郭美美在獄中向警方供認,她簽約南方某演藝公司,公司安排她每年不少於50次的“夜場商演”,每次支付報酬5萬元,這是自己的主要收入來源。但警方核查,郭美美所謂的“商演”不足20場,更多的卻是藉“商演”為名從事性交易。
郭美美:很多人想不論花多少錢也要跟我睡一覺
從“紅會事件”到“2.6億賭債”,炒作讓郭美美紅極網絡。在現實世界裡,這個90後女孩被不同的人貼上了標籤。在前男友眼中是“貪婪”,在賭友眼中是“惡毒”,在身邊人眼中是“亂性”。辦案民警說,郭美美家庭教育缺失,她的種種行為與其在網上炫富如出一轍,扭曲的價值觀一步步將其帶入違法深淵。而郭美美自己說,是虛榮心害了她,回想這幾年所做的事情,她後悔不已。 “出去後我要重新做人,不會再去賭博、炫富”。
郭美美:把真相說出來,還紅會一個清白
“其實我和我身邊的親人、朋友、包括我前男友王某,都不是紅十字會的工作人員,我本人也不認識任何紅十字會的工作人員。因為自己的虛榮心,犯下了一個很大的錯誤,導致紅十字會這幾年名譽受損這麼嚴重,現在說對不起都不足以來表達我的歉意。”
“今天藉著這樣一個機會,我就想去澄清,把真相說出來,還紅會一個清白,跟紅會深深地說一聲真的很對不起,非常對不起。跟老百姓也是要說對不起,對那些得不到救助的人,更是對不起、對不起……”說到此處,郭美美流著淚,埋下了頭。
所以說做人最重要的是腳踏實地,不要行差踏錯,否則真的後悔莫及......